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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中國大陸] 《旅遊法》帶來導遊業陣痛 導遊轉崗改行或成趨勢

導遊:老城裡請緊跟我走,不要在商店前停留,我們沒有時間購物。

客人:我們總要買些紀念品吧。

導遊:不好意思,沒時間。

客人:我們買很快的!

導遊往店門口一站:要買從我身上踩過去吧!

……

最近,上面那則段子在重慶的旅遊圈傳得很熱,儘管多少有點調侃的味道,但對於更多的導遊和領隊來說,當《旅遊法》的陽光照進現實,剛剛過去的這28天里,接踵而至的,是日益緊縮的錢袋、摸著石頭過河的集體生存模式及慎之又慎的工作狀態。

整個導遊界,有人乾脆離場,有人選擇轉崗,而更多的人,則正站在十字路口,觀望未來。晨報記者對話3位導遊,談談新法實施后對他們工作帶來的影響。

遊客自費大堡礁無人敢接招

韋麗:30歲 從業:9年 身份:出境團領隊

「很多人當了多年的導遊,現在突然感覺不會當了。在泰國,遊客想去大堡礁,不敢幫忙聯繫,就連街邊的便利店,也不敢推薦店名,沒人敢越雷池半步。」

《旅遊法》實施意味著「超低團費+購物」的旅行團模式走到了終點,原本隱性的購物支出不得不曬在陽光下,灰色地帶無人再敢繼續遊走。

供職于重慶某大型旅行社的韋麗說,最近,在業界挺火的一樁事,是一位遊客參團去國外旅行,想去看看凡爾賽宮這樣的經典景點,但導遊不接招。原因很簡單,因為在合同里,凡爾賽宮屬於自費項目,導遊和旅行社都怕碰到「紅線」,這一糾紛就發生在重慶。過去,遊客主動購物、加景點,是導遊們最樂於見到的,豐厚了收入。如今,禁令之下,導遊無人願碰這條「高壓線」。

這個月,韋麗帶團去了泰國普吉島,有兩件事令她感觸頗深。「過去,我帶團出境后,把遊客交給導遊,全程陪他們耍下來就是,但現在,又多了個任務:盯著當地導遊,否則出了事,牽連的還是國內旅行社。」韋麗說,大堡礁浮潛,是不少重慶遊客會選擇的自費項目,口碑很好,含往返快艇費,價格是每人800元。這類自費項目,過去,提成是一種明規則,每個購物點拿多少,每個參与者分成多少都在賬面上,導遊、領隊、旅行社按比例提成。「這次出團,五六個遊客提出要自費去大堡礁,即便不要提成,我和導遊也不敢接招,請示旅行社,得到的指示是拒絕,誰都不想去惹這個麻煩。」

在泰國接團的導遊阿新,是名幹了12年地接的泰國華裔,他向韋麗抱怨,「現在,感覺自己不會當導遊了。」

按旅遊法規定,被嚴格禁止的有三項:消費、購物點、自費項目。但遊客主動提出要增加項目,也可以接受,前提是「需要全團遊客百分之百簽名同意」。韋麗說,這一限制讓很多導遊生怯。

「我們帶的團,這次有23人,到了普吉后,遊客說要買點零食。過去遇到這種情況,大巴車會在街邊隨意一剎車,讓整團人隨便去到類似於711的便利店,幾分鐘后再出發。但現在,大巴司機也變得格外謹慎。」在跟導遊商量后,韋麗一路賠禮道歉,還是讓司機把車開回了酒店,之後再讓遊客在附近購買。有遊客諮詢哪家店好,也不敢推薦。「我就給他們指了個大方向,讓遊客自己去選擇。」

禁令一出,直接受影響的便是收入。「我的出場費,是200-300元一天,一個團帶下來2000元左右。過去儘管遊客購物后的返佣不如導遊高,但也有一些,現在徹底是乾的。」今年黃金周后,韋麗作了個對比,同樣是黃金周7天,過去1個月下來,她和身邊的導遊、領隊個個都是「萬元戶」,但今年這個黃金周,衝破了天也就7000多元。

逛著就把錢掙了的日子不復返

吳子華:32歲 從業:6年半 身份:持證導遊

「過去,有人說遊客逛著逛著就把東西買了,導遊逛著逛著就把錢掙了,但這樣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。現在,更像是站到了十字路口,摸著石頭過河。」

新旅遊法透著陽光,當這抹陽光照亮了以前旅遊市場的灰色地帶時,還真實地投影在了導遊的錢包上,收入銳減,是很多導遊如今共同面臨的現實。

吳子華轉行做導遊是在2007年。一年後,北京奧運帶動國內出遊熱,他也狠狠感受了一把導遊「逛著逛著就把錢賺了」的好日子。也在那一年,他在江北購入一套100多平米的三居室,每月按揭2700元。

這樣的月供,在吳子華看來沒有多大壓力。「要在以前,就算是上半年淡季不賺錢,但下半年旺季一來,有時候一個月兩三萬都沒問題。」像他這樣的資深導遊,正常的年收入在10萬元以上。

「前幾年,我身邊人脈廣、膽子大的同行,有人乾脆『買團』出遊。如果走雲南、川西這幾條線,很少有人不賺夠了再回來,但風險大,也有人虧得一敗塗地。」吳子華說,在2010年前,導遊先交人頭費、保證金,將整團人「買走」的情況不算新鮮,這樣的團,實際上就是購物團。「負債」出團的導遊們,在整個旅行線路中,會竭盡所能地誘導消費。

「最近幾年,儘管這種情況在重慶幾乎沒有了,但好的導遊們依舊賺錢,遊客購物提成,30%的點子返佣,不是啥稀奇事。」

現在,購物這條警戒線已無人敢碰,返佣的收入算是被徹底叫停,加之團費上漲,自助出遊剝離出不少遊客資源,每個月能帶出去的團少了。「對於絕大多數持證導遊來說,旅遊法的實施,不僅僅讓我們變得格外謹慎,不敢越雷池半步,錢袋子更是被縮緊了。」

今年10月份以前,吳子華走的線路,旺季每月最多能出團4次,每次收入2000元以上。但這27天,儘管進入了秋季出遊旺季,但他就帶了兩個團,沒有購物返佣,收入累計在4000元左右。過去毫無壓力的月供成了他最大的負擔。

其實,很多導遊跟吳子華一樣,都用到了一個詞「十字路口」,是否轉行,還在徘徊中。但在這個十字路口上,吳子華的身邊,已有不少朋友開始辭職離場,或計劃轉崗。

收入降了但誰都不敢當出頭鳥

章曉嵐:24歲 從業:2年半 身份:已由導遊轉崗旅行社策劃

「我帶團出去,嚴格來說,只能介紹基本景點,自費項目和購物點,提都不敢提。說實話,不如以前積極了,我身邊辭職的人不少,我也轉了崗,徹底告別導遊業。」

9天前,章曉嵐收到江北一家旅行社的通知,通過了策劃職位的考核。幹了兩年半導遊的小章,徹底告別了導遊這一行,順利轉崗。她感覺很幸運,因為在過去的20多天里,太多辭職的同行都沒能找到「下家」。

「重慶的情況和外地一樣,導遊分為兼職導遊和全職導遊。大多數導遊是兼職,有業務時,合作的導遊服務公司或旅行社會通知你。」小章乾的也是兼職,收入計算很簡單:沒有基本工資,出場費市內100-200元/天,市外200-250元/天,外加遊客購物提成,幹得多、遊客買得多,收入就多;而全職導遊有基本工資,收入、帶團數量則相對較穩定,但能簽約旅行社做全職導遊的人,極少。

《旅遊法》實施之後,佔到兼職導遊收入半壁江山的購物提成沒了,遊客自費景點的提成也沒了。導遊的收入開始靠每天的出場補貼維持,「扣除淡季,和每月沒有團帶的日子,收入慘不忍睹。」

旅遊法出來后,紛紛跳槽、辭職的,正是兼職導遊。小章坦言,即便收入降了,導遊圈子裡誰都不敢去當「出頭鳥」,寧願不找錢,也不去做被槍打的先例,「可能這樣說不太好,但我們都在等違法第一例,看看究竟處罰有多嚴。」

(文中導遊皆為化名)

本組文/重慶晨報首席記者 王珊

詳全文 《旅遊法》帶來導遊業陣痛 導遊轉崗改行或成趨勢-旅遊新聞-新浪新聞中心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31029/1098036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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